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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会计职称培训对企业新设合并会计处理探讨

企业合并按照合并的法律形式可以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注册成为一家新的企业,参与合并的各企业均注销法人资格,由新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根据企业合并的类型和法律形式,新设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长沙会计职称培训主要阐述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的新设合并

1. 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处理方法类似于权益结合法,将新设合并看做以前分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正式联合,参与企业合并的各方同意合并或者结合它们的权益并且看做是一个独立的企业。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企业集团整体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作为出售或购买。简化起见,长沙会计职称培训所指新设合并以合并方(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下同)发行股票作为合并对价。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但是,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被合并方之间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将要采取的会计政策对

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为进行企业合并发行股份之间的差额,应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冲减留存收益。

(4)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按合并方发行股票的面值计入股本或实收资本。

(5)合并中发生的评估费用、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与所发行股份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处理。即与股份相关的费用,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从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股份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从溢价收

入中扣除,在股份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 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一般来说,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只需将参与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合并到新企业,即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会计处理为:借:资产类

科目(甲企业账面价值),资产类科目(乙企业账面价值);贷:负债类科目(甲企业账面价值),负债类科目(乙企业账面价值),股本或实收资本(A 企业发行的股份面值总额),资本公积(A 企业视情况调整),留存收益(A企业视情况调整)。例1:甲企业和乙企业是同一控制下的两家企业,2011 年1月1日,A公司发行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1 200万股换取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净资产,甲企业和乙企业宣告解散。甲、乙企业2011 年1 月1 日合并前的简明资产负债表如表 1、表 2 所示